私募基金小知识

过去的私募基金主要向机构投资者募资,总披着一层神秘面纱,但随着私募基金大众化,私募基金以投资界的“明星”产品角色走入了大众视野。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普通人,都需要懂点私募知识,普通人不懂点私募常识有时候更是会吃大亏的。私募基金涉及的知识点非常多,但现在你有机会只花一点点时间,即可学到实用私募基金基础知识。


1. 私募基金的定义

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2. 私募基金的类型

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资产配置类私募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跨类投资。


3. 私募投资基金运作主要分为募、投、管、退四个阶段,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私募基金姓“私”。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二是私募基金要登记备案。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均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但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是私募基金非“债”。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之特点。


四是私募投资重“匹配”。私募基金投资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同时,监管制度要求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要求投资者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五是私募运作要“透明”。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充分揭示投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安排基金托管事项,如不进行托管,应当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专业化管理、建立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4. 合格投资者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和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除上述投资者之外,以下投资者也视为合格投资者: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已发设立并在基协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5. 购买基金产品时要注意什么?

建议投资者在查看合同时,注意合同是否符合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要注意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合同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缺页漏页等异常情况,要仔细阅读条款,对于不懂的概念、模糊的表述应当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说明,切勿被各种夸大、虚假宣传蒙蔽。对一式多份的合同,还应检查每份合同内容是否完全一致。此外,还要特别警惕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违规资金募集。投资者在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金融产品时,应仔细阅读相关产品介绍,了解买的是谁的产品、到底与谁签约、资金划到何处及具体投向等。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咨询基金业协会或监管部门。


6. 识别“伪私募”


一是从管理人公示信息下手,层层击破。中基协对私募的信披披露非常完整、细致,投资者应该核对公示信息中的基金管理人全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否与该私募机构宣传资料上所提供的一致。而且按规定,私募管理人在更换办公地址之后需要及时在协会更新,投资者可以根据备案信息上的办公地址实地走访。


二是看合同。投资者看合同时,要重点关注合同中是否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投资范围或投资标的,核实相关条款与宣传推介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托管,是否约定纠纷解决途径等。


三是看产品。自觉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如果私募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含有“定期付息、到期还本”等字眼,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即提示这是一个违规产品,请勿购买。


四是文件签署“不走过场”。投资者应当认真对待有关个人投资者资格审查等适当性审查环节,充分认识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书、风险测评调查问卷等的重要性,认真审阅合同条款,而不是草草浏览文件、简单签字了事。


五是关注私募净值是否真实可靠,相信专业力量。部分私募惯用的手法就是首先用自有资金做出成绩打出名声,然后将此部分基金进行清算,再发行一批没有托管的基金,欺骗投资人买入。投资人可通过查询多个第三方平台数据,交叉验证私募产品净值的真实性。


7.投资者如何维权


一、机构管理人失联

购买私募基金后管理人失联了怎么办?

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反映,投诉电话:400-017-8200,投诉邮箱:tousu@amac.org.cn,网址:https://www.amac.org.cn;如果已掌握了私募机构违反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线索,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线索;如果已掌握了私募机构涉嫌犯罪的线索,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与管理人发生纠纷

向私募基金管理人详细了解逾期或违约原因,属于投资失败,应按合同约定处理或者与管理人协商处置方案 ,涉及“本息兑付诉求”“民事赔偿诉求”“清算纠纷 建议依据合同相关条款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实、详细线索和客观证据,请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线索:①投资门槛低于100万元;②通过短信、微信、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或公开募集;③承诺或通过回购等方式变相保本保收益;④相关基金产品未备案。


三、向地方公安机关报案

若发现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以下情况,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①集资诈骗;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③其他犯罪情形。


投资者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财产保全,以冻结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财产,尽可能挽回损失。

在投资前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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